联系我们

Contact us

电话:0471-5223613
投诉电话:0471-5223607
邮箱:imzs@imzs.com.cn
网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中招联合登录入口
当前位置:首页>>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所属企业及关联企业电商采购联合招标项目

发布时间:2021-01-28     浏览量:2411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所属企业及关联企业(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所属企业及关联企业电商采购联合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ZS-QCNK-H-2021-3001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所属企业及关联企业采购电商联合招标项目。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如评价合格,招标人与供应商续签第二年度合同,如评价不合格,不再续签。

3、实施方式: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烟实业”)所属企业及关联企业联合公开招标。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作为本次招标的组织方,招标结果由参与联合招标的企业共享。

4、入围数量:2家

5、项目地点:中烟实业所属9家企业及其分厂及关联企业。

6、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三、招标内容

为中烟实业所属企业及关联企业进行电商招标,电商采购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办公用品、办公家具、家用电器、信息化设备、办公自动化耗材、文体健身设备、食品加工用品、劳保用品、生活用品、宣传促销物料等,以上商品须为投标人自营商品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 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及在与招标人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被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的主网站应具有网站ICP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 ICP 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与ICP经营许可证不是同一主体,需提供投标人总公司或属同一集团关联公司的主网站ICP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被授权合法使用该主网站进行经营活动的授权书,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5、本项目总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须出具本企业近期为项目总负责人连续缴纳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及项目总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材料)。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8不接受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也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查验,否则自行承担被否决投标的风险。

特别说明:不接受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也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在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公告发布媒介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3、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imkcc.com/)

4、中国烟草总公司

六、报名须知

以下两种报名方式均可: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2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时,14: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006

3、报名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

4、携带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格式见附件1);

(2)在有效期内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

(4)投标人的主网站应具有网站ICP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 ICP 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与ICP经营许可证不是同一主体,需提供投标人总公司或属同一集团关联公司的主网站ICP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被授权合法使用该主网站进行经营活动的授权书,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5)企业近期为项目总负责人连续缴纳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及项目总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材料。

(6)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贰份,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2日,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邮箱:zszbsfgs@126.com。

3、递交资料:现场报名中所须携带资料原件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2日,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二)获取地点: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006室。

(三)获取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四)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获取方式:

1、投标人直接到获取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将文件费汇入指定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文件费后24小时内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邮箱中。

收款单位: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巨海城支行

账号:47190001411032518030001

行号:308191036122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1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递交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1号开评标室

3、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按如下信息邮寄: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收件人:李驰、张晓宇

联系电话:0471-5223622、15034967696

4、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须密封后提交,投标文件的封套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写明必要的内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或加写说明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2021年3月1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1号开评标室

7、特别说明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落实疫情防控风险等级调整要求全面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的要求,在招标投标活动期间,往返我地的各省、区、市人员需申报“内蒙古自治区居民电子健康卡(码)”(对互认省、区、市健康通行码的,视同于我区健康通行码,作为通行凭证,不再重复申报),持有绿色“健康码”人员可正常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但对于来自中高风险重点疫情地区人员、国外人员(包括国外返回人员)、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须满足隔离观察期满且解除隔离的要求并出具解除隔离证明方可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具体执行项目所在地实时疫情防控要求。

(2)届时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的,请各投标人代表及时关注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3)只允许各投标人委派的代表进入开标场所,参加开标活动。会议期间要求所有参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九、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中烟实业所属企业及关联企业

(二)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晓宇、李驰

电话:0471-5223622

电子邮箱:zszbsfgs@126.com

 

招标人:中烟实业所属企业及关联企业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21年1月27日